关于开通电话续借服务及调整图书逾期延误费的通知
为更好地帮助我馆读者解决图书逾期的烦恼,我馆决定从2008年元月8日开始开通电话续借服务,具体注意事项如下:
1、 所借图书在未逾期的情况下,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
2、 在下列情况下,续借服务不能进行:
(1) 您的图书已过期;
(2) 您的图书已续借过一次;
(3) 您提供的读者证号码或图书条码号不正确;
(4) 您有欠款或其它过期图书;
(5) 读者证已过有效期需到馆进行年检续期。
同时,我馆从即日起调整图书逾期的延误费用,由原来的每天每册0.50元的延误费调整为每天每册0.20元。
本馆续借电话:288967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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